在足球比赛中,球门球发出后,进攻方球员不再受越位规则限制,这是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中的明确条款。根据规则第11条“越位”的规定,**球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接球不会被判越位:** 一是从球门球、二是从角球、三是从界外球直接接到球。这意味着,只要球是由守方守门员或队员在本方球门区内合法开出的球门球,无论进攻方球员当时处于什么位置——哪怕已经深入对方半场甚至站在对方球门线前——都不构成越位。
为何这样设计规则?
这一规则设定主要是出于比赛公平性与流畅性的考虑。球门球通常是在防守方完全控制球权、进攻方已退至中场或更远的情况下开出的。如果此时仍适用越位规则,会极大限制进攻方的反击速度和战术选择,甚至可能导致“被动越位”——即球员并未主动参与进攻,仅因站位就被判罚。此外,球门球属于重新开始比赛的方式之一,规则将其视为“清零”状态,类似于角球和界外球,因此豁免越位判罚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球门球开出后不越位,但一旦球被同队其他球员再次触碰(比如守门员开给后卫,后卫再回传或向前传球),此后进攻球员若处于越位位置并参与进攻,就可能被吹越位。也就是说,**“不越位”的保护仅限于球门球直接发出后的第一脚接球**。VAR在现代比赛中也会严格区分这一点,确保判罚精准。

正因如此,不少球队会利用这一规则设计快速v站官网反击战术——前锋提前埋伏在对方半场,等待守门员长传发动突袭。只要球是直接从球门球发出,这种打法完全合规,也体现了规则对攻防平衡的巧妙安排。





